一、 目的:
為使後備憲兵之聯繫能擴及家庭、影響其親友,以增加後備憲兵聯繫之深入,使後備憲兵之家
庭 能認同後憲所從事之服務聯繫工作,進而積極參與鼓勵各項聯誼活動,共同為後憲聯繫工作
貢獻其心力,以厚植社會治安之潛力。
二、 一般規定:
1.會員必須是後備憲兵眷屬且熱心支持後憲聯繫活動者。
2.入會者一律採志願報名方式且以不影響自己之正常工作為原則。
三、 編組方式及編組系統表:
1. 比照協會及現行後備憲兵聯繫組織之型態,設梅荷夫人聯誼會,主任夫人為當然會長, 副主任夫人為當然副會長、各組成立分會,各組長夫人, 為該梅荷夫人聯誼分會分會長。
2. 編組系統如附錄
四、 聯誼活動重點:
1. 本互愛互助之原則加強橫的聯繫,以協力推展後憲之聯繫工作。
2. 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家政座談或請名人講授子女管教方法、美容講座、烹飪研習與插花技術等活動。
3. 配合「歷任暨現任主任聯誼會」活動召開會議。
五、 聯誼方式:
1. 定期聯誼:
每二至三個月舉辦一次,亦可與後憲幹部會議合併舉行,全體成員參加以研討會務之推展並藉以增加彼此之認識,培養情感,以建立橫向聯繫之基礎。
2. 不定期聯誼:
系執行定期聯誼會中議決之有關活動,如郊遊、烤肉、親子教育參觀訪問等活動。
六、 本辦法自公佈日起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另令補充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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